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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升愛的能力,激發男女獲得愛的能力
#div-gpt-ad-1503996040247-0 > div { margin: auto; display: block !important; }有網友在八卦版發文「PTT要不要開雲端募款換設備啊」,他表示,「剛才又當了一波,讓人覺得都怕怕的,最近這麼不穩感覺真的設備有點不堪使用了,如果哪天要換設備鄉民願意幫忙出錢嗎?」他認為,「使用者這麼多每個人出個幾百塊應該就夠了」。
戀愛中的人都會遇到這樣或者是那樣的問題,但是解決問題的關鍵就是說能夠在處於關係中的男女來解決問題,這一點也就表示了兩個人還是戀人或者是夫妻的關係,或者是即將步入婚姻禮堂中的未婚夫妻。在這段關係當中,通過真愛橋的課程案例,給與一定的幫助,提升自己的愛的能力,男女發現原來自己也有如此愛的能力,彼此付出一份愛,那麼這樣的一段關係也能夠獲得最大程度的提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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據此瞭解,真愛橋與其他類似產業的不同點就在於它的個性化、獨特性,因對象關係的不同,所解決的問題不同,通過提供服務而獲得的一個有償服務的一個機構,而這個也是在社會發展過程當中而產生的一個新的行業,而它所帶來的作用也是非常巨大的。
當年解嚴前後,執政的國民黨決定制定《國家安全法》,建立憲政時代國家安全法制,但當時黨外堅決反對,發動大規模社會運動抗爭,造成多日街頭動盪。世事變化,政黨輪替後,卻彰顯出當年黨外論政時代視野與格局的不足,執政後才知此法的重要性與必要性。《國家安全法》是維護國家安全的必要基礎,不分在台灣或大陸,不論民進黨或國民黨,國家安全都不能打折,必須建立完整的法制。不過,尤其在台灣,早已建立主權在民的成熟法治,司法是國家與社會正義的堅實防線,不容當政者把《國安法》當作剷除異己、鞏固執政地位的工具。執政者若不能拋棄黨派私心與權力慾望,將法律當作政治鬥爭工具,必將受到民意檢驗。在「國家安全」大帽子的保護下,國安案件從檢警與行政調查、檢察官審訊到司法審理,均祕密進行,幾乎沒有透明性可言,若司法人員執法只瞄準特定對象,以選擇性辦案遂行調查,外界甚難察知。政治本來就不應該介入司法,對於國安相關案件,政治力更必須與司法隔絕,掌權者須有自覺。須知台灣社會已建立多元價值體系,各方立場雖然不同,但仍能勉強相互容忍共處,言論自由、司法獨立、政黨輪替是三大基本價值,民進黨更應珍惜維護。法治是民主政治的重要價值,建構法治社會為實踐民主真諦之所在;若執政者指導司法,嚴辦異己、縱放盟友,造成黨同伐異、執法不公,將無情顛覆民主價值。司法官是國家政治運作中最須嚴守政治中立者,是國家治理的重要單元,若淪為當政者鞏固權力、壓制反對聲浪的統治力量,違背堅守社會正義與國家法律的基本信念,則與皇后賣淫何異?當皇后的貞操不再被人民信任,政治體系又將如何穩定運行?或許當前社會若干政治人物的信念可議、言行可疑,但在司法公義前,必須遵循罪刑法定主義。若刻意運用司法偵訊手段,再配合媒體操作,釋放模稜兩可的訊息供人胡亂解讀,炮製「未審先判」的寒蟬效應,這類政治打手無論其真實身分是黨政高層、高階幕僚、檢警調或司法官,其道德墮落與操守淪喪已達不堪入目地步,遲早會受到歷史審判。綠營執政至今,挾多數執政優勢,輕率改變多項文官任命法規後,早就顛覆人事紀律、毀壞吏治;預算編列與支用諸多不循正途,亂開後門之處亦嚴重支解政府預算紀律。如司法運用媒體與檢調呼應演出,人權價值與司法威信將崩壞,當司法紀律崩解,司法官成為當政者鷹犬時,民主價值將蕩然無存。兩岸關係發展危疑動盪,周邊國家與我存在領土紛爭,經常有所衝突,《國家安全法》是維護國家安全必須存在的司法基礎。但坐視司法人員辦案手法粗糙、行事草率、程序欠缺完備,主政者難辭其咎。兩岸社會制度與生活方式不同,兩岸問題的解決終要透過融合的過程。台灣同為中華文化體系社會,兩岸制度應該可以相互借鏡學習。長期以來,台灣的經貿、金融與社會法規都是大陸改革開放的參考準據。如果台灣法治建設成功,證明「法治」在華人文化體系下可行,或可以為中國人21世紀的崛起找到可行之路。但新黨案落人口實,已引起大陸媒體口誅筆伐,嚴重損傷台灣民主法治形象,面對大陸司法,台灣將喪失話語權與典範優勢。綠營不該拿李明哲案與新黨事件類比,大陸有其政治與法律制度,現階段兩岸應相互尊重彼此不同的制度,如果台灣自認為制度領先,豈可效法大陸以國安之名便宜行事的作風。民進黨政府如自甘墮落毀壞民主機制,兩岸一旦失去制度競爭的意義,就只剩下國族之爭,將是兩岸的悲劇。維護國家安全須堅持司法正義,若不能保證司法公正與公平,必造成民心背棄,就無從維護民主基本價值,國家安全亦將隨之淪喪。(本系列完)(中國時報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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